江苏广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 挂牌公告
- 澄清公告
- 候选人公示
- 成交公告
- 合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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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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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广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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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无锡聚星成河网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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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QJJ2026-01-0095 |
转让底价 |
9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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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9:00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4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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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 |
2026年10月16日9:00始至2026年11月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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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江苏镇江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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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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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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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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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自然人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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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名称 |
仲庆 |
自然人名称 |
王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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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 比例 |
66.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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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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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广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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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塑料包装材料、封扎带、铁丝、扎丝、电子器材、燃气报警器、全金属探测仪和母线槽、桥架、电器柜、电线电缆、医疗器械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妆品(精油)的研究、批发;自有房屋和场地的出租;代收水电费;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网上贸易代理;仓储配送方案设计;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设计、施工;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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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地址) |
镇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蒋家门村委会及蚕桑路520号 |
法定代表人 |
仲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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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05-02-01 |
注册资本 |
4750.0908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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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7705007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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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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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仲庆 |
66.6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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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海燕 |
33.33%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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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报告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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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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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6,353.25 |
-1,183,737.21 |
-1,183,7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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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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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7,068.59 |
13,255,123.89 |
17,081,94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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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以上数据均由转让方提供,未经第三方进行审计、评估,各位意向方请提前做好尽调。所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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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本次拍卖的股权仅包含桑蚕路520号厂房及附属设施,包含门卫室、配电房、电动车车棚、汽车位、绿化、1号楼4层13509.45m²、2号楼4层13181.9m²、3号楼7006.09m²,产证建筑面积33697.44m²,独立土地使用面积18910.63m²。详见附件表2。 2.转让股权公司名下其他资产(其他厂房、存货、固定资产、光伏、商标、专利、尚尚灸等)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转卖。详见附件表1、表3。 3.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合规经营,经营状态持续良好。公司无银行贷款,无任何正在处理的行政处罚,无任何商业经济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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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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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自身受让股东身份确认和股份过户等所需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若因意向受让方资格和受让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而导致无法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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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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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账号12187001040061619)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成交价款经买卖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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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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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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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及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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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标的企业资产及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 2.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承诺已根据己方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同意受让的批准或决议;意向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承诺已经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同意本次受让。 3.意向受让方对转让公告及所附《产权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全部接受,并在自收到本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4.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发生的经营损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交易双方不再进行期间损益审计。 5.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产权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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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让方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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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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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意向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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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在将于2026年10月16日时至2026年11月4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上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https://huodong.taobao.com/wow/pm/default/prozhuti/6331fc?disableNav=YES&schemeId=77550001&r_schemeId=77550001)进行公开拍卖,竞价规则以阿里资产相应规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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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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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受让方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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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未确认为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与委托方签定《产权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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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
服务费按照20万元标准向委托方收取: 服务费收取账户: 户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账号:1218700104006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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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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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ahcaee.com/),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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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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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5605519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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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3353673(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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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转让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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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