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数据仓库平台项目

【信息时间: 2025-08-20 15:25:4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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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结果公示
  • 合同见证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数据仓库平台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QYCG2025-01-0093)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第49页,技术服务地点:需求分析、开发、安装部署、培训等阶段在招标人现场(即:合肥市包河区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 2 号楼 38 层)进行,是指项目全程均需现场吗?

答:重要关键时间节点需要驻场。

2、问:招标文件供应商也可采用自研 BI 产品,若采用自研 BI 产品(或其他品牌 BI 产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自研 BI 产品(或其他品牌 BI 产品)功能性不低于采购人所推荐品牌 BI 产品,且支持用户所有功能”,推荐的BI产品对应所需的功能项未具体说明,不便于对标承诺

答:功能主要为报表展示,如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大屏、经营驾驶舱展示等。

3、问:招标文件第27页:需要入仓的数据源系统:融资租赁业务核心系统(老核心-->不会有新增业务、新核心-->目前开展业务的系统,都是以二手车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财务中台、催收系统、客服系统、费控平台、贸易系统、服务费系统”。每个业务系统大概有多少个数据表?

答:数据表没有统计具体数字,约有几百张表,总数据量100+G。投标人请综合考虑,制定方案,谨慎报价。

4、问:报价总价可以包含产品费用(含税13%)和实施费用(含税6%)吗?

答:投标时仅需报出投标总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将对中标人中标总价进行区分,区分为产品费(含税13%)和实施费(含税6%),其中产品费占中标总价的30%,实施费占中标总价的70%。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二、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完成活动,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现变更为:

“(1)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中标人账户,支付合同总额的20%。

2)项目经招标人初验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中标人账户,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项目经招标人终验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中标人账户,支付合同总额的40%。

4)在项目免费运维期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中标人账户,支付合同总额的10%。

中标人满足功能验收,提供部署、免费培训、文档和系统代码介绍。试运行10个自然日,在达到招标人验收标准后,完成初验。初验后三个月内,系统能正常运行满足招标人要求后,完成终验。”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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